2020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工作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编委、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和《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4个岗位,共招聘10人。详见《2020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试安排
按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发布《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全省于11月19日至23日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完成报名工作,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半小时后不得进入考场。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综合运用知识。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超过1:1的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无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县人社局和各招聘主管部门对面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核。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中国长阳网上公告。
3.面试公告发布。(请关注中国长阳网)。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国长阳网)。
7.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中国长阳网上公告。
(四)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长阳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由县卫健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在中国长阳网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最低服务期限
考生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协议。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咨询电话:0717—5336021;政策监督电话:0717—5327279;举报电话0717—5333250。
附件: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长阳).xls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