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现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名,聘用后由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社区工作,沟通能力较强,有扎根社区、服务社区的意愿;
3.具有中共正式党员身份;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城区户籍或半年以上在城区居住(凭居委会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21日起至23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党建办(崇义县振兴大道与上营路交汇处);联系人:肖远13479796904。
3.报名须提交资料:①《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报名表,含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中共党员的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簿(或社区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留档概不退还。)
4.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不接受电话、信息和网上报名。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素养、实践经验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体检参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需本人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无违反计生条例证明,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1.对选聘的社区工作者,统一安排到社区试用三个月,通过参加基层党建、便民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考察社区工作者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2.对在实习期鉴定为优秀或合格的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3.试用期间参照见习社区干部发放报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社区干部报酬和福利待遇发放。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考察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崇义县城市社区纪工委全程参与并监督。
中共崇义县城市社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