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0-12-18 15:15:32

根据工作需要,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怒江州户籍。

3.年龄在40至53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从事办公场所区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有类似工作经验。

5.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四类符合一类即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工资和怒江州就业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同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五、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2份,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2张。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12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气象路10号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和松涛;

联系电话:0886—3622717。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三)面试

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由面试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及时反馈。

(五)录用

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七、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参照单位规章制度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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