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融办副主任1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金融办副主任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学历要求金融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过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大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t.gov.cn)和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dtrsc.cn)同时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dtrsc.cn)下载并填写《大同经开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5日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5日18时截止,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3.联系人:谢小英,电话:15034234929,0352—6116211
监督电话:0352—6116338
发送到报名邮箱dtjkqrcb29@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所填专业要求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考核与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采用面试、实地调查了解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1.面试
面试采取评委组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
考察对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大同经开发区党工委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七)聘用和管理
招聘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协议书。
聘用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经开发区党工委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