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具体选调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健系统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办公室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文字、统筹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未满1年的;
9.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2015年1月1日以后乡镇新录用事业人员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选调生按现有相关政策执行);
10.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11.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2.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地点:淳安县农业农村局1501办公室(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3.报名方式:①填写《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聘任书、近2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职位有效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2,未达规定比例的,按1:2的比例相应予以核减。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淳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重点了解报名人选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如报名人数较多,考试将视情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规则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选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任职
对经考察合格的选调对象,经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研究后报县人力社保局,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规定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本公告由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和咨询电话:65052613。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
序号 | 选调单位 | 选调 岗位 | 经费 形式 | 选调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岗位类别 及等级 | 学历及专业 要求 | 其他 要求 | 备注 | |
1 | 淳安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工作 人员 | 财政 补助 | 2 | 不限 |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一级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财务会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学类、统计学类、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电算会计、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中国语言文学类 |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 | 本次选调所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主要从事农经等相关工作;专业技术职称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具备十级以上职称报名对象,需本人书面同意降低岗位等级或转为管理九级;仅限全额事业人员报考。 |
附件2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XXX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岁) | 1990.05 (30岁) | 电子版照片 导入 | |
民 族 | 汉族 | 籍 贯 | 浙江淳安 | 出 生 地 | XX乡(镇) | ||
入 党 时 间 | 2015.02 | 参加工作时间 | 2015.08 | 健康状况 | 健康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经济师 (中级) | 专业成果或综合荣誉 | (可另附页)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大学 XX学士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XX大学XX学院 XX系XX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中央党校研究生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XX学校XX学院 XX系XX专业 | ||||
个人身份 | 全额事业 | 手机号码 | |||||
现 任 职 务 | 淳安县XXX单位XXX职务 | ||||||
参加选调单位 及岗位 | 淳安县XXX单位XXX岗位 | ||||||
简 历 | 1986.09--1990.08 XX大学XX学院XX系XX专业学生 1990.08—1992.10 XX县XX厂技术员 1992.10--1998.05 XX县XX单位办公室科员、综合科副科长、科长 1998.05—2000.09 XX县XX单位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1999.05— 1999.06在XX县委党校干部研修班学习) 2000.09—2001.09 XX县XX局局长 (其间:2000.10—2005.01在中央党校XX学院 XX系XX专业学习) | ||||||
获得 县级及 以上综合荣誉情况 | 2000年1月,被淳安县委评为XXXXXXXXX; 2012年3月,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评为XXXXXXX; 2016年12月,被浙江省林业厅评为XXXXXXXX。 | ||||||
近二年 年度考核 | 2018年度考核**等次;2019年度考核**等次。 | ||||||
个人报名 | 报名理由(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报名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 本单位对***同志报名参加****岗位选调工作已知晓。 经研究,同意该同志参加此次选调工作。 (盖章) 年 月 日 | ||||||
选调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3
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单位: 姓名:
序号 | 填报 项目内容 | 亲属对象 | 亲属姓名 | 现所在单位及职务 | 工作岗位或分管工作 | 对其 称呼 | 备注 |
1 | 夫妻及 直系亲属 (必填) | 配偶 | |||||
子女 | (如未成年可不填岗位及工作) | ||||||
父亲 | |||||||
母亲 | |||||||
2 | 淳安县内各乡镇、县属各单位中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情况(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事业、国企人员) | 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叔伯姑、姨舅、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亲属,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
3 | 淳安县内外所属亲属关系中有副局(乡)级及以上人员情况(含退休) |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说明:本表“亲属关系”是指与填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表格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