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要区人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驻(住)村扶贫、下乡调研、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含会议控制、网站维护、办公电脑日常维护等)、值夜班、汽车驾驶等工作;招聘人数共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21日后出生),因应岗位需要,适合男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等条件下,肇庆市端州区、高要区户籍人员优先考虑;
3、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4、持有C1以上驾驶证;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强,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熟悉计算机系统操作和办公软件安装应用,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犯罪记录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至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间三天,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08室(高要区府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好《肇庆市高要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证书、驾驶证;
3.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照2张;
4.其他有关证明本人工作履历、职业技能的相关证件、资料、作品、证书等;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资料原件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退回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要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亲笔签名确认。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机关统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方式,请留意我单位网站公告)。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综合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者进行答辩,由本机关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实际操作: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电脑写作(40分)、电脑操作(50分)、汽车驾驶(10分)。实操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成绩×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准考证、笔试、面试成绩等将在高要区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评定,主要包括其政治素质、思想道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等。
体检和考察工作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高要区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首先签订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三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或另行招聘,由本机关研究决定。
七、注意事项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次招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报名人员在接受报名当天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要严格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不接受报名。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地区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叶晓燕电话:8392148
传真:0758-8392141
E-mail:gyrd143@163.com
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