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内丘县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52人公告
内丘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的公告
按照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具有内丘县户籍;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岗位的身体健康标准;
5.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内丘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
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2020年12月18日在内丘政府门户网(www.hbnq.gov.cn)发布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表。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到县应急管理局报名。
3、资格审查: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体操打分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应急管理局公示栏公示。
6、体检: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按1:1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确定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7、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公示: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在内丘县应急管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其空位不再递补。
四、聘用
本次招聘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统一安排在县森林消防队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听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完成森林火灾扑救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参加常态化应急救灾训练,每月进行工作考核。集中食宿,被装、消防服装等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保障。
防火期8个月(10月1日-5月31日)为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其他时间为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保险部分)。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列入县财政预算。
本次招聘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首聘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