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湖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博湖县医共体急救能力建设,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博湖县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120驾驶工作,驾照C1及以上,驾龄3年及以上;
(三)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族别不限,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五)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六)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印证材料:
1、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4、退役军人。
三、招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博湖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博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实地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时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又不能确定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的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同职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工作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调剂
招聘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和条件如下:
1、已进入第一批拟聘用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2、报名调剂人员范围是报名表中注明同意调剂并已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
3、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4、调剂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招聘面试成绩、体检、政审、公示结果,提交招考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此次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996-6621070
博湖县医共体总院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