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聘检验专业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大专(高中起点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PCR感染性培训合格者优先录用。
(四)录用人员需在体检合格15日内到岗,否则不予录用。
二、招聘名额
检验专业人员3名(大专学历为合同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为备案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硕士及以上学历可直接进入面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名方式,[医院官方网站(www.jdsry.com)下载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zsjdrmyyzp@163.com)],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12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在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引江路11号,江建公司五楼)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100元考务费。
(二)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科目与内容: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3.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及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符合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录用人员管理与待遇按医院相关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区卫健委监察部门和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医院监督电话:0514-86552829。
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6532883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