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2 09:00:52

为优化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干部队伍人员结构,充实配强人员力量,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文件精神,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醴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1.面向醴陵市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人员。本次拟选调4人。

2.面向醴陵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本次拟选调4人。

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副科以下职务职级;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

3.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年龄为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况需要回避的,与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Ling.gov.cn/)。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5日,12月28日至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8办公室(醴陵市国瓷路与凤凰大道交汇处)。

(三)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者自行下载打印《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并经主管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上,已满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本次选调考试专业目录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7.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次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8.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9.考生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报请醴陵市委组织部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总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五)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75分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六)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由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体检、考察中,出现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果递补,则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组织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十、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由醴陵市委组织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由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并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选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办公室:0731-23252798。

(二)监督电话

中共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0731-23337660。

附件1: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

附件2: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模板)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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