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0-12-22 14:40:30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岗位职责

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5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数为:竟陵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2名;天门高新园(候口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5名;杨林街道前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名。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是: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动员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实践活动;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原则上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工作6个月以上,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党员、退役军人、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经街道研究推荐,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3.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本人或配偶是天门户籍,或者夫妻中任何一方父母是天门市户籍;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或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天门市人事考试院(东湖路20号),联系电话:0728—5257899。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到报名现场填报相关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应聘者本人或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属实,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1寸登记照3张。有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推荐文件和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学历证明。报名人员均要与天门市人事考试院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对提供材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地点必须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3.报考人员报名时向天门市人事考试院缴纳50元的笔试费用。

(三)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后开始资格审核。由竟陵街道、杨林街道、天门高新园安排专人,分别对报考各自辖区社区的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及时向天门人事考试院反馈审核结果。天门市人事考试院于规定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日期之前公布资格初步审核结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

(四)笔试成绩加分条件

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8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学历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笔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民政局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元月4日至元月8日到天门市人事考试院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元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70%、时事政治占比30%。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5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加分)×50%。

(六)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因笔试缺考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由市民政局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一)发布面试通知

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通知。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正常开考。由于资格审核、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1:1比例情况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元月23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元月19日至元月22日至天门市人事考试院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50%。

六、发布总成绩

(一)考生总成绩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七、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因自愿放弃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岗位。

十、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要服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安排和工作岗位的调剂,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对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序列,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社区根据实际需要统一使用,负责网格综合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

3.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按《天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员额和薪酬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经街道党工委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待遇按《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调整。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与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组织考试等有关考务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核、体检、考核等工作。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服务网和电话如下:

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

招聘咨询:0728-5288192 (天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

考务咨询:0728-5257899  (天门市人事考试院)

5.未尽事宜由天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天门市民政局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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