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人员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熟悉办公软件使用、愿意从事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通过民政部统一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工师不限学历;
6.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上有问题的;
(2)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3)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推诿不作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4)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6)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年度考核有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8)曾通过西区社区换届选举进入社区“两委”工作或递补进入社区“两委”工作后被辞退或被罢免未满5年的;
(9)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被公安机关立案,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
(10)违反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行为、经审计发现有经济责任问题的;
(11)有涉黑涉恶情况的;
(12)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社会工作者,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二楼)。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书面委托书,本人签字)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民政部统一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携带资格证书(已经通过考试但尚未拿到证书的需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西区社区社会工作者招聘登记表》1份(见附件,可到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试职位个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街道统一安排。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在对应试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等。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以街办通知为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在对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3.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可以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本人需要出具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合格后,街道按照社会工作者任职资格条件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
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6〕27号)文件要求执行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五、人员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每五年集中调整一次,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新一届社区社会工作者产生后,上届社区社会工作者聘用关系自动解除。聘期内,由街道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实施日常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的程序为:街道按《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依法解除聘用关系,报区民政局备案。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担任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街道,街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终止,15日内报区民政局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有序推进,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2)3882096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登记表.xls
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