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2020年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后勤服务类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以上学历毕业;
(三)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广州市户籍;
(五)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踏实肯干;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总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01月07日。
2.联系方式:陈先生87660656;高小姐87604362。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于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070860628@qq.com。
4.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提供《越秀区司法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及计生材料(原件)。上述材料可先行扫描发至邮箱,待面试时提交。
5.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根据健康情况判断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越秀区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