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来源: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12-23 09:20:45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济宁高新区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2人,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32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6、具有济宁市户籍;

7、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者加3分(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相关荣誉)。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总成绩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总成绩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者总成绩加5分。

(二)岗位条件

1、社区专职工作者: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5日后出生);

2、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

(1)中共正式党员;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5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12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1:00-2020年12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蓼河英才港(https://www.jnhn551.com/)、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证件照片。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5日11:00-2020年12月29日16:0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网上初审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5666157。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5日11:00-2020年12月30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月5日11:00-1月9日9:30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从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蓼河英才港、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1月13日9:00-16:00,到济宁高新区管委会D3楼济宁高新人才发展集团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如下材料:

①《济宁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②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④笔试准考证;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空白处签字)。⑦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⑧技术职称、相关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轮,经两轮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全场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蓼河英才港、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党政办公室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合同到期后,连续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方可续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落实。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济宁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7-3255180。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蓼河英才港、济宁高新区网站公布,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7-5666157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37-3255400

(9:00-11:30、14:00-17:00)

本《简章》由济宁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济宁高新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明细表.docx

附件2:济宁高新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