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敦煌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
单位情况简介
酒泉市敦煌生态环境监测站是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敦煌分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敦煌市地表水、地下水、废水、空气、噪声等污染指标的检测任务,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根据业务工作开展需要,现招聘2名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环境检测技术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在规定时效内完成环境监测和采样相关考核任务;
2.学习、掌握监测相关仪器的规范使用;
3.完成监测数据原始记录填报;
4.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及校准维护、期间核查等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大专学历以上;
2.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或化学类相关专业;
3.工作年限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有在央企、大型国企、外企等实验室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
5.通过本单位的相关培训和上岗考试。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和工作经历;
4.有在央企、大型国企、外企等实验室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酒泉市敦煌生态环境监测站直接(公开)招聘人员社会调查及应聘登记表》,并将应聘表格电子版和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815315508@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的标准格式。应聘人员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岗位、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
截止2020年12月28日。
(二)笔试、面试与综合评定
酒泉市敦煌生态环境监测站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从业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人岗相适度、梯队建设与业务的匹配及急需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评定,汇总后以优秀原则确定录用人员。
笔试、面试与综合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需求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了解、实绩评定、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体检正常后入职。
(四)聘用签约
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将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
经统一面试或岗位实操、政审、体检合格后,统一培训上岗。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我们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3369377598
报名邮箱:815315508@qq.com
单位地址:敦煌市沙洲南路463号
附件:酒泉市敦煌生态环境监测站直接(公开)招聘人员社会调查及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