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馆招聘讲解员公告
九江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馆是我市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展示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热爱讲解工作,积极乐观,有亲和力。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有较强的语音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具体资格标准如下:
招聘单位 | 名称 | 职位 简介 | 招聘 数量 | 招聘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中共九江市 委党校 | 讲解员职位 | 主要从事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馆的讲解服务工作 | 2 | 旅游、艺术、中文、播音主持以及相关专业者;研究生学历者可不限专业。 | 专科 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 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有政务接待讲解经验的优先。 |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9:00至2020年12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仅受理现场报名。
为保证应聘者和招聘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请应聘者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招聘过程中的测温、佩戴口罩和主动提供14天以内的生活轨迹证明等防疫措施和要求。
请应聘者自行前往中共九江市委党校综合楼(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新城大道延伸段)816办公室递交《九江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馆讲解员应聘报名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基本素质与职业能力,考察应聘者仪容仪表和普通话水平。面试依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者宣布。
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为10人及以下仅组织一次面试,成绩前2名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0人以上分初试和复试。初试考察应聘者仪容仪表和普通话水平,成绩前6名者进入复试;复试考察应聘者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复试成绩前2名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九江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管理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九江市委党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与九江市委党校签订劳务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92—8222960、17707924868
中共九江市委党校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九江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馆讲解员应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