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119人简章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昌吉州人社局 2020-12-24 09:11:11

  2020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19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2020年12月24日- 12月31日,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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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2月24日至12月31日) 

 

  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做好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其中:考试招聘36名,考核招聘83名。


  一、考试招聘


  (一)招聘职位


  详见《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考试招聘)》(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等同中专、高职(大专)、本科学历;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简章当日(2020年12月23日)。


  (四)招聘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24日- 12月31日(每天10:00-18:30,北京时间,下同)


  2.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日(每天10:00-18:30)


  3.体能(专业)测试:2021年1月4日-1月5日


  4.笔试:2021年1月10日


  5.面试:2021年1月15日-1月16日


  6.公布总成绩:2021年1月18日


  7.体检:2021年1月20日


  8.考察:2021年1月23日-1月26日


  9.公示:2021年1月27日-2月4日


  10.聘用:2021年2月5日后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2020年12月24日- 12月31日(每天10:00-18:3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changjizhou.zsjcyxm.com/),严格按照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职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网页版)、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以及职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信息经系统通过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在后续环节发现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生上传的相关印证资料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千名大学生进基层”计划统一选派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公安辅警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企业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


  (1)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日(每天10:00-18:30),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招聘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生自行填报的加分信息,经审查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予加分。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2021年1月2日(10:00—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规定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报名费15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后续环节费用根据入闱情况另行收取。


  3.体能(专业)测试


  (1)体能测试


  ①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


  ②体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月5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③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④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标准》和《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


  ⑤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于2021年1月6日18:00前按规定的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笔试费4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不予退费。


  (2)专业测试


  ①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进行专业测试。


  ②专业测试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州艺术剧院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③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④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⑤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于2021年1月6日18:00前按规定的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笔试费4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4.笔试


  (1)笔试于2021年1月10日(上午10:00—11:30)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线上闭卷方式进行,考生要按照线上笔试操作说明、软硬件设备要求及笔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5)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2021年1月8日对考生进行线上笔试模拟测试,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经“千名大学生进基层”计划统一选派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退役士兵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州招聘办根据审核通过的加分信息,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公布笔试成绩


  2021年1月12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5)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的考生不参加面试。入闱面试的考生于1月13日18:00前按规定的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面试费4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面试


  (1)2021年1月15日-1月16日进行面试。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州招聘办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为现场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成绩当场公布。


  6.公布总成绩


  2021年1月18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如下:


  州艺术剧院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其他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具体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7.体检


  (1)2021年1月20日,由州招聘办组织入闱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州招聘办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考生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6)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7)。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职位还须符合《矿山救护规程》中规定的标准;报考州消防救援支队职位还须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的职位还须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具体标准分别咨询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州公安局。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并保持电话畅通。


  (6)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8.考察


  2021年1月23日-1月26日,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入闱考察环节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9.公示


  2021年1月27日-2月4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州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分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2)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派至木垒县帮助工作1年。帮助工作结束后,返回聘用单位工作。帮助工作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招聘


  (一)招聘职位


  详见《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考核招聘)》(附件2)。


  (二)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2),其中: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经“千名大学生进基层”计划统一选派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服务单位须在招聘单位所在县域内。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等同于本科学历;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2);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简章当日(2020年12月23日)。


  (四)招聘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24日- 12月31日(每天10:00-18:30,北京时间,下同)


  2.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日(每天10:00-18:30)


  3.面试: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


  4.体检:2021年1月20日


  5.考察:2021年1月23日-1月26日


  6.公示:2021年1月27日-2月4日


  7.聘用:2021年2月5日后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2020年12月24日- 12月31日(每天10:00-18:3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changjizhou.zsjcyxm.com/),严格按照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职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网页版)、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以及职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信息经系统通过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在后续环节发现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千名大学生进基层”计划统一选派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企业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


  (1)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日(每天10:00-18:30),各县(市)招聘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须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2021年1月2日(10:00—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规定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合计55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3.面试


  (1)面试考点设在各招聘职位所在县(市),由州、县(市)招聘办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共同组织实施,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各县(市)招聘办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同一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一轮加试。


  (5)2021年1月18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1)2021年1月20日,由各县(市)招聘办组织本县(市)职位入闱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县(市)招聘办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考生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6)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7)。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4)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县(市)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并保持电话畅通。


  5.考察


  2021年1月23日-1月26日,各县(市)招聘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入闱考察环节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6.公示


  2021年1月27日-2月4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州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分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参加体能(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时,须体温正常,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以及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昌吉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招聘。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参加体能(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时,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等相关检测,不得扎堆聚集。招聘各环节,考生须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工作人员指导和安排,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招聘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党建网(http://www.xjcjdj.cn/)-公示公告;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85606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0994-2514966


  政策咨询电话: 0994-2347609


  监督电话: 0994-2333108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994-2891234

 

  附件1: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考试招聘).xlsx

 

  附件2: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考核招聘).xlsx

 

  附件3: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附件4:缴费流程.docx

 

  附件5:考生在线笔试操作说明、软硬件设备要求及笔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docx

 

  附件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xls

 

  附件7: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doc

 

  附件8:县(市)招聘办及州直相关单位咨询电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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