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4 09:25:47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消防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工作,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招收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消防车驾驶员。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热爱消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高160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3、年龄为18--25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0岁。

4、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以上文化程度。

5、有运动特长、驾驶证(B2以上)、维修等技术专长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17:30。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利河路消防救援站(垦利区利河路与胜兴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0546-2521841。

(三)考核及面试

1、1000 米跑;

2、立定跳远;

3、10米折返跑;

4、单杠引体向上。

四、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供退役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核通过后,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根据要求,体检内容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两对半、胸透、心电图、HIV、梅毒检查等项目)、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8天休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薪资面议。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4100-5000元(基本工资3400元+高危补助700元)包含五险。

3、提供免费食宿,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配发。

4、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5、人事管理实行派遣制。录用人员与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包括派遣合同期限和解聘合同的条件;岗位职责;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福利待遇;派遣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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