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卫生人才结构,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我市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171个。具体岗位信息见《大连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取得下列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2021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019、2020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国家重点医学院校;
(2)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
(3)国家首批中医高等院校: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4)大连本地医学院校:大连医科大学;
(5)长春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和辽宁中医药大学纳入专业要求为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岗位的招聘学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7.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8.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规培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定向生、委培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dl.gov.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hcod.dl.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2日16: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首页下方“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8.chinasyks.org.cn/New_dalian/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①《大连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医师资格(执业)证、护士资格(执业)证、药师资格证、检验技师资格证等(成绩通过尚未发证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查询截图);
④岗位条件对本科教育有要求的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⑤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⑥大连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适用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3),2019、2020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⑦硕士学位论文(首页、摘要页、导师签名页);
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2019、2020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⑨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规培情况、荣誉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上述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4.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资格审查功能,提交资格审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资料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由市卫健委组织各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评价小组进行评分,市人社局对评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根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竞争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综合评价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应变与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名单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可以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应聘人员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其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
1.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需复检的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服务期限
通过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到市属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因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大连人才网。
2.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后果自负。
3.“英语四、六级”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请及时查看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或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六、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附件1),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0411)3954918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1.大连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2.大连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3.大连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适用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