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0年机关、教辅、实验岗位招聘启事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 2020-12-24 18:18:50

因工作需要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修订)》及《大连理工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大连理工大学现面向校外招聘盘锦校区机关管理、教学辅助、实验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以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承担好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4、有专业、系统的学习经历,理论基础扎实,具备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能力。

5、应聘人员机关管理、教学辅助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应聘实验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应聘实验技术副高级岗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应聘实验技术正高级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6、个人条件、职业能力等方面符合所聘岗位要求。

7、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有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

《2020年盘锦校区机关、教辅、实验岗位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见附件。

所有岗位录用人员落户盘锦,与学校签订合同,常驻盘锦校区工作。

三、薪酬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实验技术岗位进校人员,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机关管理人员、教学辅助岗位及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实验技术岗位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基本工资比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确定,享受合同制人员基础绩效,按工作业绩参与事业编人员奖励绩效分配,学校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子女入托、入学与事业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按照学校有关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合同制人员符合相应规定条件的,有机会转入学校事业编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报名邮箱:rszp@dlut.edu.cn

2、应聘人员请下载《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岗位应聘申请表》,每人限申请1-2个岗位。填写完整后,在文档的后面将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补充完整,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请勿超过20M。谢绝重复投递,如重复投递则取消应聘资格。

3、邮件命名方式:第一志愿部门1+第二志愿部门2+姓名,例如(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张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6日24时00分。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用人部门考核小组评议、人事部门审核、学校笔试、用人部门面试和机关大组面试的程序进行。请及时留意网站(http://rc.dlut.edu.cn)发布的关于初试和复试的相关信息,具体日程安排以网上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过2020年第2次招聘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心理测试成绩有效,本次盘锦校区招聘不再进行测试。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6日24时00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如有不明事宜,咨询电话:0411-84706132【工作日8:00-17:00】,联系人:厉老师、李老师。

附件1:2020年盘锦校区机关、教辅、实验岗位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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