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招聘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三江人才网 2020-12-24 18:19:4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自主招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计算机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与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学历要求

专业条件

年龄要求

招聘条件

备注

1

办公室打字员

1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35周岁以下

1、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2、熟悉复印和文件资料印制;

3、具备公文写作基础;

4、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保密意识强。工作态度端正,执行力强,做事认真仔细,服从并完成临时工作任务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5周岁及以下(是指截止本次公告发布的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

2

办公室文秘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35周岁以下

1、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服务意识强,口齿伶俐,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工作执行力强;

4、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保密意识强。工作态度端正,做事认真仔细,服从并完成临时工作任务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5周岁及以下(是指截止本次公告发布的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投送简历。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上贴照片处为电子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扫描件)等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送到邮箱540643176@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名复印件”的形式发送,并请邮件发送后电话联系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兰老师(办公电话0831-8247574,手机电话15808312898)。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感谢您对市局招聘工作的支持,我们将尽快予您回复。

(二)考试。本次招聘的两个岗位将采取笔试、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公文写作能力和办公软件运用能力。先进行笔试,再进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最后进行面试。笔试、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公布在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上。

两个招聘岗位按笔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各取前5名进入面试。如通知面试时,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排名第6名和第7名的考生可顺序递补。面试后,计算考生岗位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

考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布在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上。

(三)资格审查和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文秘人员岗位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打字员岗位以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医院及项目由招考单位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因资格审查、体检环节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拟聘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和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拟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入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所有考试相关场所,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四、聘用与管理

本次招聘的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为编外人员,不属于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内工作人员。拟聘人员与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临时聘用人员一致,食宿自理。

五、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报考者应密切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的公告和公示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审查、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应确保手机联系方式在报名表上填写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保证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报考者的电话联系通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详细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蜀南大道中段69号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兰老师0831-8247574 15808312898

于老师0831-2379123 13508180701

附件: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