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所属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是市财政全额补助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和出土文物的科技保护与修复、学术研究等工作。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应在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户籍范围 | 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 文物修复与研究 | 1 | 全国 | 考古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 |
考古发掘与研究 | 3 | 全国 | 考古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与研究生阶段需为同类专业。 | 须能长期从事野外工作。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2、报名方式: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应聘者请按下述第3条所列顺序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发至招聘单位邮箱,文件夹和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招聘单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梅灵北路7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应聘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包含高中及以上阶段的学习、实习、工作、科研和获奖情况)。
(3)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学术成果、荣誉证书、工作经历(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1张。
4、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报名人员。
5、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中国杭州”网站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着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中国杭州”相应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杭州”网站(http://www.hang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联系人:李坤;联系电话:0571-87068021;报名邮箱:344925144@qq.com
3、监督投诉电话:87170331、87170786
本公告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