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马关县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4名,(木厂司法所1名、大栗树司法所1名、小坝子司法所1名、都龙司法所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马关县户籍公民。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自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熟悉电脑操作基本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法律常识。
6.同等条件下,曾担任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者优先。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8.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7.现役军人及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有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和周末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马关县司法局办公室(三楼304号),联系人:龙俊婧,联系电话:7122062,15025224976。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红色底板一寸照片2张。
(二)面试
1.面试地点:马关县司法局。
2.面试内容:个人仪表、五官、四肢、体态、身高、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司法局指定的具备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
按录用司法辅助人员要求进行,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在马关政务网进行聘用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为严肃招聘纪律,本次招聘由中共马关县纪委马关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任何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由马关县司法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照一年一签的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由马关县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除去上述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外,每年待遇24000元。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司法辅助人员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可向马关县司法局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龙俊婧,咨询电话:0876—7122062,15025224976。
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