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拖轮驾驶员招聘公告
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一级国资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依托嘉兴港专门从事港口综合性服务的公司,主要向嘉兴港客户提供拖轮、环保、供应、代理、理货、管廊租赁、信息运维及软件开发等一体化服务。公司现有全回转拖轮7艘,其中4000马力1艘、3600马力3艘、3600马力消拖两用3艘。现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拖轮驾驶员合同制职工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拖轮驾驶员5人,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条款规定,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适应海上船舶作业。
(四)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证书及其他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证书要求 | 其他条件 |
拖轮驾驶员 | 5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航海技术 | 持有无限航区二副及以上适任证书或持有中国沿海航区船长、大副二等及以上适任证书、二副一等适任证书。 | 35周岁及以下。如持有船长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选贤用能,择优录取。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实操评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4日24时止。有意向的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及任职资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其他所需要的材料以电子格式,整理成以应聘者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zjjxpshr@163.com。
(二)现场确认。2021年1月6日-1月7日8:30-15:00;地点为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乍浦镇沪杭路351号港服集团大楼418室)。
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并提供纸质报名登记表;2张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职业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服务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未到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直至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实操评估
由集团公司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实操评估。实操评估内容为拖轮驾驶和仪器操作,成绩满分100分。未参加实操评估的应聘人员实操评估成绩为0分。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实操评估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的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实操评估、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化工人才网(http://www.zjhgrc.cn/Zchd/index.asp)和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XGFJT)公示7天。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有问题不予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公司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九)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由公司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中实操评估、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相关程序,公司将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关注手机短信及电子邮箱。咨询电话:0573-85521607。
四、招聘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要求参加本次应聘的人员在参加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或嘉兴“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要求主动报告集团公司。除提供考试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在防控措施完善到位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四)其他要求
1.考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须全程戴口罩。其他考生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最新要求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