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山东省“青优计划”人才招聘简章
山东社会科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始终坚持以科研为中心,立足山东,面向实践,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突出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部署要求,努力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型一流智库的目标迈进。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高水平的研究人员,进一步提升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要求,面向全球排名在前200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不限,主要招收适合我院社会科学研究岗位要求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党史党建、社会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同时兼顾国外高校学科专业特点。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事业;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www.sdass.net.cn)、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网上对接平台、博士人才网(www.91boshi.net)等相关网站面向全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材料报名,我院人事处邮箱:skyrsc@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现场报名地点:济南市舜耕路56号科研综合楼612房间,邮编:250002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面向青优人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以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面试包含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采用百分制,总分10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工作采取“一人一面”方式进行,青优人才报名并通过初审后,立即安排面试事宜。
(四)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www.sdass.net.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提供科研资助经费10万元,同时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通过“青优计划”引进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人才,其培养、使用、服务和待遇,按照《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的要求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04527、4738,17653161477,17653161738
联系邮箱:skyrsc@163.com
单 位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56号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