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教育局2021年招聘初中教师公告
【特别提醒】
此公告已在河南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校内宣讲】栏目、河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校外信息】栏目、信阳师范学院就业创业网【专场招聘】栏目发布。
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暂拟定两站:2021年1月5日上午,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科技馆招聘厅;2021年1月7日上午,信阳师范学院逸夫楼A座就业大厅。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中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编办、教育局、人社局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县纪委、监察委驻中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将从严处理。
三、招聘岗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化学 | 体音美 | 合计 |
人数 | 12 | 15 | 13 | 6 | 2 | 2 | 2 | 3 | 2 | 3 | 60 |
四、招聘范围
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等3所高等师范院校及“双一流”院校2019—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四)具备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六)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在中牟县任教三年以上;
(七)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提前在中牟教育信息网及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等相关院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
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过期不候。
(1)《中牟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填写完整,贴好照片,承诺人签名要求手写);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不需提供);
(8)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原件、复印件);
(9)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审核
招聘组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现场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按照报名现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共15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答辩3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满分7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准备时间10分钟,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3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0为85分,根据各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低于85分不予聘用。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七、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到岗、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371—62195831 韩老师
联系邮箱:rsk62195831@163.com
中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