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1年招聘公告
(一)中心简介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儿童医院,海南省妇产科医院)系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省级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着海南省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和任务,是全省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业务的指导中心。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始建于 1978 年 10 月,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8年5月批准在省妇幼保健院基础上组建成立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中心现有两个院区,龙昆南省妇幼保健院院区床位300张,长滨路省儿童医院院区床位500张,正在规划海南省妇产科医院院区(毗邻省儿童医院院区西侧,规划床位500张),奠定了“一中心三院”的发展格局。
中心于2019年 5 月成为海南省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长滨路省儿童医院院区2018 年 8 月委托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按照三级甲等儿童医院标准经营管理。2018年12月,复旦儿科医院与中心正式签署托管省儿童医院补充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委托管理工作目标为:在5年内向省儿童医院进行技术平移、品牌平移和管理平移,全面提升省儿童医院的管理水平、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
中心已构建起贯穿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完整妇幼保健和儿童专科医院学科体系,专科科室近50个,其中新生儿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康复科是省级Ⅰ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中心将新建海南省妇产科医院院区,进一步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医教研保健等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争创国家妇女儿童区域医学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高端人才:产科、儿科、产前诊断等专业
引进的高端人才应为研究生导师,正高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国内三甲医院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且所在学科达到复旦医院排行榜全国提名或者区域前5名。同时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对急需紧缺专业可以降一档到“拔尖人才”。
2.近5年至少主持或完成(第一完成人)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其中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3.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分以上;或近5年累计15分以上。共同第一作者可平均计算分数。
二、临床医师
(一)儿内科(重症、内分泌、消化、新生儿、血液肿瘤、血液透析等各亚专科)、儿外科(神经外、普外、心胸外、新生儿外科等各亚专科)、妇产科、超声科、儿童康复科、儿童保健科、成人重症医学科、口腔科、生殖医学中心(遗传咨询)等;
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本省认可的规培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
2. 博士学历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分值SCI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病理科、电生理室、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妇女保健科、放射科、整形外科等;
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本省认可的规培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
三、医技人员
(一)检验科、输血科、孕产保健科、心理健康促进科、药学部等;
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 具有岗位所需的初级及以上专技资格(孕产保健科除外),心理健康促进科需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治疗师证书。
(二)病理科、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儿童康复科等
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岗位所需的初级及以上专技资格(儿童康复科除外)。
四、护理人员
护理骨干招聘条件:
1.护理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儿科或妇产科工作经历;
3.取得护师及以上专技资格,其中护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主管护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护士招聘条件:
1.2020、2021年毕业,护理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专技资格。
五、“妇幼双百”人才
儿科医师、妇产科医师:2013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
网上投递:登陆丁香人才网查看岗位具体条件:
扫描识别下方小程序,选择对应求职应聘岗位投递简历;
现场投递/邮寄投递
1.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89号汇隆广场三单元六楼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2.联系电话:0898-36689161;
3.邮政编码:570206;
*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初选
医院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相关职能科室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面试考察人员。
3.笔、面试考察
笔试为岗位相关专业题,面试考察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考核阶段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收到通知者,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人员,请在指定时间前完成体检。
5.录用签约
医院将根据面试考察以及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未被录用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恕不退还。
6.岗位招满即止,本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