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安局万石派出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万石镇 2020-12-25 10:48:49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为宜兴市公安局万石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为巡逻防控和社区信息采集,招聘人数共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1:巡逻防控岗位,男性5名。

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协助民警做好社区基础工作,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宣传,及时发现报告影响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况和隐患。协助民警开展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武装巡防、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岗位2:社区信息采集岗位,性别不限1名。

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协助民警做好社区基础工作,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宣传,及时发现报告影响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况和隐患。

二、报名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现实表现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秘密意识较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体能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宜兴市万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政府综合楼310室)。

3、联系电话:0510-87810062。

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宜兴市公安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政审,政审结果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在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网站(www.yixing.gov.cn/wsz/)公布。报考人员请在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87810062;监督举报电话:87810011、87810012、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公安局、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宜兴市公安局万石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兴市公安局

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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