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来源: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2020-12-25 11:47:23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衡水市检察机关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规定,衡水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衡水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部分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需具有本县常住户籍(详见招聘职数表);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12月2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89年11月30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在1984年11月30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现在衡水市检察机关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所在单位,以首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的年龄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单位

岗位类别

招聘职数

其他职位要求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36

不限性别、衡水市辖区户籍

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4

不限性别、桃城区户籍

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A

2

男性、衡水市辖区户籍

B

3

女性、衡水市辖区户籍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A

4

男性、衡水市辖区户籍

B

5

女性、衡水市辖区户籍

深州市人民检察院


7

不限性别、深州市户籍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


3

不限性别、武强县户籍

饶阳县人民检察院

A

5

男性、饶阳县户籍

B

5

女性、饶阳县户籍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1

不限性别、故城县户籍

景县人民检察院


5

不限性别、景县户籍

阜城县人民检察院

A

5

男性、衡水市辖区户籍

B

6

女性、衡水市辖区户籍

合计


91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可在《招聘公告》查阅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与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09:00至12月30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12:00,(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招聘资格。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三)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白底彩色照片,素颜、原图),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1月5日9:00-17:00开始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打印时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5),《准考证》载明考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河北健康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结果方能进入考场。考试全程配戴口罩,接受测量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等后续程序。

(3)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5)公布,时间待定,请应试人员予以关注。

(二)笔试

通过技能测试的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题型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涂卡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生必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的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技能测试通过且参加了笔试的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成: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5)公布,时间待定,请应试人员予以关注。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时间待定,请应试人员予以关注报名系统。考生须提供(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5)报名者手动填写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原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每个考生面试为2道题,面试时间为6分钟。

(3)对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公布,每半天公布一次。
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4)总成绩将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5)公布,时间待定,请应试人员予以关注。
八、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技能测试成绩高的、笔试成绩高的、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确定体检人选时,若招聘岗位A岗、B岗出现任一岗位的体检人选未满拟招聘人数的,则该岗位剩余名额调整至另一岗位使用(递补顺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市院和各基层院政治部、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5)公布,时间待定,请应试人员予以关注。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此期间自动放弃等原因所空出的缺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上。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院、各县(市区)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申领个人“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河北健康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结果方能进入考场。考试全程配戴口罩,接受测量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缴费、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考生的准考证照片应为近期、免冠、素颜、正面证件照,照片不能进行美颜处理,考生在考试时不允许画浓妆,如发现身份证、准考证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

附件:

1.《衡水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衡水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咨询电话:0318-2166001

咨询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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