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规定,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1月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等6所学校计划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7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至2002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2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注意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0年12月23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网络报名。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3日17:30。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于2022年7月30日前提供)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富川瑶族自治县教科局人事股邮箱fcjyrs8673437@163.com,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774—7893437。招聘单位将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9日上午8:30-12:30,地点为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2.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1年1月9日上午8:30-12:30,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现场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1月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1年7月30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可延迟到2022年7月30日),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下午15:30-17:0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篇课文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其他学科参照此标准准备教材),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1月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1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年内未取得相应合格教师资格证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李庆18176780920、 0774—7893638;盘承明13977421058、0774—7893437。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和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
资源社会保障局 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