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新野县司法系统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县司法系统招聘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共35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新野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本人及其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非法信访受到处理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
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车站口向东200米)
由招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予以张榜公布。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两寸同底版免冠蓝底彩照6张,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1:3的,招聘名额予以核减。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者的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分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要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自愿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求出示健康码并佩戴口罩。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13503875680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