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常德津市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0-12-26 15:57:21
津市市2020年度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精神,着力解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将2020年度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辖区范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要包括: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2)任职满1个任期,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
(3)通过津市市及以上组织的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党建联络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专职辅警、政务代办员、党建指导员等基层工作者,在村(社区)工作累计满2年且仍在岗的;或转岗担任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工作累计满2年且仍在任的;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3.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招聘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存在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6日-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0楼(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验和考核合格等资料原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已填写好的《2020年度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
2021年1月14日至15日上班时间在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1.笔试时间
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范围
重点测试村(社区)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能力、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应知应会知识和基本业务能力。
4.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1月20日12: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http://www.cdrsks.cn/)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2021年1月20日15: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2021年1月21日12:00前公布查分结果。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021年1月22日18: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21年1月24日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另行公布。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公开公示
津市市对招聘对象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津市党建网、津市电视台等网站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十、分配聘用
招聘对象统一分配,原则上分到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一、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省、常德市和津市市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应试人员,应主动提前向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6—7893126)报备,并提供考试当日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考;其他应试人员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考。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津市市人民政府网,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二、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津市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政策咨询电话:0736-4218333(津市市委组织部)
0736-4229132(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
监 督 电 话:0736-4212380(津市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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