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0年度补充招聘思想政治课教师简章
为确保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补充招聘思想政治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公开招聘计划,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本次补充招聘事业编制思想政治课教师6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根据教育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下同)。
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2002年12月29日之前,1979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条件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
8.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0年12月29日之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9.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8:30-12时;下午2:30-5:30时。
3.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蒙锡雅饭店B座4楼5号会议室。应聘人员须提前通过“蒙速办”、“蒙健康”APP、健康锡林郭勒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便于报名当天及时出示。应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的,在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的前提下方可进场报名。注意:应聘人员进入报名场所时,必须通过手机出示当日有效健康码。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
(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思想政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考入学前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正面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5)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如出现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形,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8分钟)。本次招聘如出现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太多,无法在同一天、同一考官组内面试的情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考试方式,即增加初试环节,并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结果仅用于确定面试环节人选资格,不计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面试地点设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准参加面试。
4.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日,面试顺序抽签决定,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6.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7.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体检
1.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健康锡林郭勒微信公众号等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lglvc.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6986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监督电话:
0479-826448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0年度补充招聘思想政治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0年度补充招聘思想政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