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本次为保德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0名、保德县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5名,两个单位均为差额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德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01日至2002年12月01日期间出生)。
2、户籍要求:2020年12月01日前的保德县现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保德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服务保德县基层项目人员,视为保德户籍。
3、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岗位表》(附件)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报考人员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12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12月底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20年12月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保德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保德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县人社局指导监督。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阶段:
时间: 2021年1月6日—— 2021年1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第二阶段为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一般性岗位报名阶段:
时间: 2021年1月14日—— 2021年1月16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3:00---5:30
⑵报名地点: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为零或少于岗位招聘名额,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非应届毕业生)岗位。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情况,在保德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
2.报名程序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内容完善准确的《保德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2寸红底免冠(背后批注姓名)3张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2019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20年12月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服务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资格审查人员的招聘政策培训。负责审查人员要熟悉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熟练掌握资格审查方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一视同仁。报名期间领导组办公室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及时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开考比例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报考医、技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结束,若出现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1,核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01、02、03、04、05、06、07、08、11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9、10岗位为中医学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总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前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拟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见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公告。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用时为10分钟。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保德县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上报县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批复,办理聘用手续,3年一个聘期。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今年疫情防控形势对招聘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抓好招聘工作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应聘者要认真及时了解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领导组办公室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精心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工作,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的专门培训,将疫情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350—7323089 保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0350—8782422 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保德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保德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