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全职聘用台湾师资招聘启事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持“博学、明理、砺志、笃行”的校训精神,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攻坚克难、敢拼会赢”的优良传统,筚路蓝缕、开拓前行、求索奋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高校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余人。设有 6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9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21人,占43.7%;具有博士学位的356人。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整体水平,朝着“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现因学校教学科研需要,拟招聘一批台湾师资,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年龄在62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5.拥护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二、薪酬待遇:
1. 实行年薪制
人才类别 | 年薪 | 租房补贴 | 探亲路费 |
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文件,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安家补助 | 博士:45万 副教授:46万 教授:47万 (含B类补助) | 无 | 无 |
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文件,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C类安家补助 | 博士:35万 副教授:36万 教授:37万 (含C类补助) | 无 | 无 |
其他 | 博士:28万 副教授:29万 教授:30万 | 每月1000元 | 每年5000元 |
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所有在职的全职聘用台湾博士教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3.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三、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
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全职聘用台湾师资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全职聘用台湾师资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台胞证、台湾地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聘书、相关任职证明、近五年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著 (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期刊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各二级学院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学院+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各二级学院将查看材料筛选有意向的应聘者,并通知其参加面试考察。
五、签约及聘期
学校审批通过同意聘用的,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通知应聘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文件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或C类安家补助的人才聘期六年,其他人才聘期三年。
六、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1407
网址:www.mnnu.edu.cn(“人才招聘”信息栏)
咨询邮箱:185808210@qq.com(此邮箱仅作为咨询相关事宜之用,应聘材料请投至附件1中各二级学院相应邮箱)
附件3:《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申报手册:http://www.mnnu.edu.cn/info/1046/9427.htm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