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法务专项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简章
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加使用辅助性岗位人员的批复》(西政复﹝2020﹞239号)文件精神,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专项辅助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法务专项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本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专项辅助岗位的本职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50岁以下(含50岁),具有四级(含)及以上律师或公证员职称均可报名
3.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4.所聘人员必须服从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昆明西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管理,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二)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专项辅助工作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9.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流程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报名地址:昆明西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西山区春雨路168号中缅时代大厦A座五楼)。
3.咨询电话:0871—68367616(李老师)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半寸白底标准证件照片2张;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应聘报名表》(粘贴近照)。
(4)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主要提交各类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包括沟通协调能力、岗位胜任能力、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二)考核由西山区司法局领导小组负责。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及薪资福利
(一)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昆明西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工作。
(二)薪资福利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转正后的80%。
2.正式聘用合同期内:用工单位支付派遣机构的劳务费用总额为7000元/月/人。劳务费用总额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劳务派遣服务费。派遣机构按月支付工资并办理五项社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如劳务费用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应发工资。
3.相关薪酬待遇在合同条款中按规定约定。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聘用人员本人的。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我局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监督电话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 0871—68252359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