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国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8 11:42:44

为补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拟为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共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为寿光市外各级党政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三)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28日);

(四)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未满试用期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干部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和资格条件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9:00时起至2021年1月7日17:00时。

2.报名组织。采取个人自愿、单位同意的方式进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制成pdf格式,连同1.学历证书扫描件2.学位证书扫描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按“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ggjgb@163.com。规定报名时间以外发送的报名邮件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1年1月5日9:00时起至2021年1月8日17:00时。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报名人选邮箱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考试。考试时间确定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公告,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报名时务必确认所填手机、邮箱正确),考生凭借身份证原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主要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当场进行加试)。

(三)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选聘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选聘,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手续办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及档案审核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寿光市委组织部 5221214;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0555。

寿光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寿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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