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固体废物处置技术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固体废物环境中心是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职能是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审核和固体废物进口的专业技术预审工作,协助做好固体废物跨省跨市转移事务性工作。参与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及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废弃电器产品拆解处理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参与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等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事件;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推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集中处置的先进工艺和技术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历 | 其他条件 |
1 | 管理岗九级岗位 | 从事办公室文字资料、综合材料撰写,信息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 1 | 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 汉语言文学(B05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A0812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0809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B020401)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
2 |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 从事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事件处置等相关工作 | 1 | 环境工程(A083002) 环境工程(B082602)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招聘名额:2人。招聘岗位如下: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报考证明;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七楼人事科(市区红星路11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发给准考证。每个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命题和笔试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负责。考试工作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yuan.gov.cn/)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为序确定名次。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招考单位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拟聘人员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885193
八、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由招考单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