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 临沧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设置城乡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文件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0〕100 号)文件要求,结合临翔区实际,现将我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此招聘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187名,岗位设置在各乡(镇)村民委员会,由乡(镇)统一管理,其中:村级后备力量岗位175个,乡村旅游岗位12个。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临翔区城乡社区服务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薪酬待遇为1900元 /月+“五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受聘人员应发薪酬待遇中进行扣缴。以上待遇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招聘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不限,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临翔先锋”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请报名人员提前下载填写《临沧市临翔区公开招聘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纸质版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须确保所留电话号码畅通。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3)同一人不能重复申报多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月2日,下午14:30-18:00;
报名及准考证领取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214505752(曾老师)
13208830916(罗老师)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公共文化、基础党务、社会工作知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临翔区忙令小学。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出示本人申领的“云南健康码”信息(绿码),按准考证标明的考场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4.加分条件: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分政策加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5分政策加分;原在临翔区有过“村级后备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0分政策加分。加分项不可以累计,以最高加分项确定。
5.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于2021年1月3日下午19:00前在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张榜公布,并同时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适时公布。
6.确定最低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区工作协调小组确定此次招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等后续程序。
注:没有按时参加笔试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空岗时,由工作协调小组从其他岗位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通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将取消体检和拟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出现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形造成聘用空额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均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工作协调小组在“临翔先锋”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聘期内严格按照有关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实施日常管理。聘期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形造成聘用空额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咨询电话:0883-2127917
举报电话:0883-2166341
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