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曾都区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随州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随人社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曾都区实际,现面向我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曾都区所辖东城、西城、南郊、北郊街道,曾都经济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计划
13个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30日;
6、任社区党组织书记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区委组织部305室,联系电话:0722-3062271。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 《曾都区2020年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
(2)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工作专班,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报名。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业绩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业绩考核。考核内容由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群众满意度评议等组成。
2.考察。考察着重突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一票否决”单位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确定考核结果。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聘用。
3. 择优选聘。综合业绩考核、考察等情况,对入围人员进行择优选聘,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体检。体检由区委组织部门、区人社局统筹,各街道具体组织,体检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设置项目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达到符合社区岗位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报区委组织部。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曾都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及聘用手续。党群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管理岗位等级及职责,按所聘管理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或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报名的,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或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组织部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曾都区2020年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