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要求及工作经历要求:
1.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1979年12月29日(含)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放宽至1969年12月29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要求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招聘岗位相应工作3年(含)以上,或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担任招聘岗位相应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四) 招聘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学科带头人两类。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公布相近专业。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2020年12月2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人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有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仅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
邮箱报名方式: 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如“心血管病科专业技术人员+李X”, 将《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见附件2)中规定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反馈结果以邮箱回复的形式发送。邮箱报考人员须于面试前一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前提交以上材料原件至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健康局政工科,并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岗位”要按照《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中规范的名称填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 视为弃权。
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至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健康局政工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现场提供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并按规定备案后,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报考人员为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经报考人员本人申请,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见附件2)后,可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牟平区政府网站)。
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牟平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它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牟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医院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所有报考人员应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
(二)请广大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4260806、0535-3397879
监督电话:0535-4260806
报名邮箱:mpwjjzgk@yt.shandong.cn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烟台市牟平区政府网站(http://www.muping.gov.cn)
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docx
附件4: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