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才直通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兰溪人才网 2020-12-29 10:27:06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引进人才的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来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现将“兰溪市人才直通车(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

一、引进单位及引进人数

兰溪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8人;兰溪市中医院人才引进5人;兰溪市皮肤病防治站人才引进1人;兰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2人。

二、招聘的范围、岗位、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1。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之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兰溪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联系电话:0579-88669908,邮箱:lryrsk@126.com。

兰溪市中医院:门诊七楼人力资源科(兰溪市兰荫路108号),联系电话:0579-88901006,邮箱:zjslxszyy@126.com。

兰溪市皮肤病防治站:五楼综合办(兰溪市劳动路94号),联系电话:0579—88831535,邮箱:164429072@qq.com。

兰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兰溪市环城西路888号),联系电话:0579-88823635,手机:13516842662,邮箱:21876107@qq.com。

3、报名材料:

(1)兰溪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须有个人承诺签名);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止);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考生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考生请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二寸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命名,jpg格式,打包文件及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联系电话命名,邮件发送后建议致电报考单位提醒查收(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6:30)。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四、招聘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如果单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40名以上的,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人员的依据。

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1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行业要求执行。

具体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各专业岗位数在公告范围内由招聘单位按报名人数确定和调剂(另行公告)。

经考察、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1、人才引进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年薪8-20万)

2、新引进人才享受兰溪市“聚兰工程”人才购房补助。博士(正高)、硕士(副高)、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0、20、10、8、5万元补助。给予人才公寓或房屋租赁补贴。(详见“聚兰工程”政策意见)

3、新引进人才享受兰溪市乡贤基金卫生人才奖励政策(例:全日制医学类硕士15-35万/5年)。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不受招考比例限制,外县市原卫技人才可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可报名。

(二)人才引进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三)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等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享受人才奖励政策的服务期限按人才奖励政策要求执行。

(四)人才奖励政策由兰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优秀人才因岗位数量未被录用的,列入2021年人才招录储备库(另行公告)。

附件1:兰溪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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