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加强园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满足人员执勤和应急救援需要,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3.男性,年龄满18周岁,26周岁以下的社会青年,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可视情适当放宽至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尤其是原消防部队退伍人员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
5.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基础体能,高中(含)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纪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被开除辞退的;
7.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8.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9.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和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现场考核、体格检查、政治审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月29日结束。
(1)采取现场、网上报名: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初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需填写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入伍和退伍或转业材料,应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1寸免冠彩照1张(背后附姓名)。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校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一份。网上报名需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淮安工业园区实联大道与台玻大道交叉口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517-89706103 13770359963(王队长)
电子邮箱:1115050235@qq.com
(二)现场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等,具体参照《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训练标准》;(3)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4)考核总成绩中体能测试成绩占90%、面试成绩占10%,采取百分制,由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成绩折合得出。
(三)体检:(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如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为有无传染病等及一般的就业体检项目)
(四)政审: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五)集训: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为期30天的岗前集训。集训前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体检报告。集训主要内容为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军事队列、体能和技能训练。集训期间统一为拟录用人员发放被装。
(六)聘用: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集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园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常发放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购买商业人身意外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正式录用后人员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基本工资3500元/人/月;
2.普通队员绩效工资为1300元/人/月,驾驶员绩效工资1500元/人/月;
3.年终奖20000元/人/年;
4.住房公积金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标准测算。
(二)保险待遇
为队员依法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工伤和大病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购买商业人身意外险。
(三)生活待遇
队员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休假待遇
1.公休假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队员采取轮班执勤模式上四天休两天;因国家和社会救助等工作任务需要:队员无条件服从停止轮休假。
2.婚假、护理假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五)其它待遇
按工作表现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选拔考试。表现突出可提拔为班长、队长等职务。
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