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行政处罚的程序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0-12-29 14:53:47
  在常识判断部分,考查的方向比较广泛,其中也会考查一些法律知识本文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www.chinasydw.org)在此为大家总结了行政法方面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在行政处罚的程序中,包括决定程序与执行程序。在考试中,决定程序是考试的重点,经常以概念、案例等形式考查。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


  二、成立条件


  一般程序是普遍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其实对于绝大多数的行政处罚都需要适用一般程序来进行行政处罚。


  (1)行政调查。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讲解: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为履行告知程序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必要时组织听证。


  (2)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


  三、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为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情形设置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程序权利简单,执法人员可以当场决定给予处罚。


  (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第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第二,处罚种类和幅度分别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2)执法人员可以一人执法,当场作出决定。执法人员需要当场表明身份,出具和交付依法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3)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比如说一个城管面对有人随地吐痰的话,那么城管一般可以当场开除50元的罚款。然而这里各位同学需要注意的是,简易程序虽然简单比如可以当场开除罚单,然而简易程序开出罚单的是特定行政机关,而行政相对人需要交纳的对象还是银行。所以简易程序仍然是罚缴分离的一个程序。


  (4)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①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②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③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四、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专门会议,由行政处罚机关调查人员提出指控,证据和处理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的程序。


  (1)举行听证会的条件。第一,行政机关将要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第二,经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


  (2)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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