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森林消防大队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保护生态资源,建设生态文明霍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的规定,经县领导批准,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本县户籍男性公民。
(二)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1.0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公历1985年1月4日后出生)。具有机动车C1证以上驾驶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6日,逾期不再报名;报名地点:霍山红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中兴南路26号);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
采用体能测试方式进行,项目为男子1000米长跑。按照人民警察测试标准执行。时间超出(不含)4分25秒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人下一个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等分数退伍军人优先。如最后一名体能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方式取舍。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因体检出现缺额者或不合格的,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与霍山县红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管理。首次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五、工资待遇
经培训上岗后, 按每人每年4.2万元的标准执行(含购买五险)。
六、其他
本次招聘在县纪委监委、人社局和应急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564-5033322或13956102629(霍山县红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兴安 0564---5038706(县应急局)
监督电话:0564---5022427(县纪委监委)
霍山县红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