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八宝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0-12-30 17:26:01

根据工作需要,八宝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消防员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本公告所指的专职消防人员指为应急服务中心提供辅助支持的专职人员,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八宝镇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岗位专职消防员4名,消防车驾驶员1名。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标准

专职消防员薪酬2000元/月,消防车驾驶员2500元/月,用人单位缴纳五险,该岗位不设职级,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经用人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提交镇党委研究,确定正式聘用,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福利待遇

1.按照规定统一配发工作证件、服装、标识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执勤、通信和防护装备。

2.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3.工作期间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落实有关抚恤待遇。

4.用人部门设有食堂,餐费自理。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广南县八宝镇户籍,限男性;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视力、听力正常;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至初中文化);

5.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驾驶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录用条件

1.退役军人

2.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专职消防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消防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患有严重传染疾病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所需材料及要求: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A4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进入政治审查环节,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止)。

地点:八宝镇人民政府四楼应急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八宝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876-5847285。

联系人及电话:赵队长15398305942。

八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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