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公安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细河公安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我区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巨和警力严重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问题,补足警务辅助人员空缺,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阜新市户籍公开招聘3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含5名专业技术性警务辅助人员,包括会计人员1名,影视制作人员1名,计算机维修人员1名,刑事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限定为: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地为阜新地区,身体健康的男性居民;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视力正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4.按照《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
5.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现已参加工作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由细河公安分局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后,2021年1月1日前通过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xxh.gov.cn/)政府信息公开。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 4日至2021年 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xxh.gov.cn/)下载并填写《细河公安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到细河公安分局(四合大街100号)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418-2178509),报名时应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同时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3.发放准考证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2021年1月6日到细河公安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办法
1.体能测试
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 1000米跑、立定跳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由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针对招录人民警察部分项目单独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需到细河区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终止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选。
(五)公示
细河公安分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从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经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细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评价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服从分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试用期及转正后,月工资为1500元(扣除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专业技术性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扣除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服装统一由单位提供。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8-2178509。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漏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招聘办公室,办公电话:0418-2178509;
(二)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xxh.gov.cn/)实时通知考生,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阜新市细河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细河公安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细河公安分局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说明》.doc
附件3:《细河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