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招才引雁归巢•助力乡村振兴”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2-31 14:10:13

2021年是村(社区)“两委”换届之年,为拓宽村(社区)“两委”干部选任渠道,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认可的村干部队伍,使全县2021年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招纳更多更优秀人才,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县委同意,现就实施“招才引雁归巢·助力乡村振兴”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岗位

(一)报名对象

1.大学毕业生。

2.复员退伍军人。

3.致富能人。

4.返乡创业人员。

(二)岗位

全县160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国共产党党籍(党员须有1年以上党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三)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且愿到村(社区)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熟悉电脑应用的优先(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人和返乡创业人员可放宽为大专学历)。

(六)致富能人和返乡创业人员须有实地规模产业。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干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选任有关要求的情形。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给对应的乡(镇)党委初审汇总后,再由乡(镇)报给县委组织部复审。

2.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0日。

3.各乡(镇)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员退伍军人有关证件及户籍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网络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所提供材料务必保证资格审查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等部门共同配合,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四)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组,根据拟选任职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谈话了解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任人员,并报县委审定。

(六)公示

拟选任人员确定后,在大化瑶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参加选举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任人员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有关选举工作程序和有关章程、条例及法律等定期参加选举。

(八)到村履职

拟选任人员如当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则按照《大化瑶族自治县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大发〔2012〕27号)文件要求到村履职。

四、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当选人员到村(社区)任党组织书记并正常履职后,除享受“基本工资(2100元/月)+绩效奖金(3000-6000元/年)+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结合实际发放)”的基础薪酬,以及“意外伤害险(200元/年)+工伤保险(1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年)”的保障待遇外,符合下列条件的,5年任期内可享受额外的生活补贴,标准如下:

1.具有大专学历的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人和返乡创业人员,每人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月;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月,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月;

3.“双一流”全国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月;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月,在职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4500元/月;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8000元/月,在职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7500元/月。

上述额外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薪酬待遇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履职第一年直接按程序下发到各乡镇,由乡镇负责按照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发放。履职第二年起实行年度考核制,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下年度继续享受额外生活补贴,否则不得享受,同时退回履职第一年已领取的额外生活补贴,履职第二年只领取基础薪酬待遇;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将按程序给予辞退,并停发所有薪酬待遇和生活补贴。

(二)政治待遇

1.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的,可以报名本县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

2.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引进人才,录用为公务员后,表现优秀的,优先列为副处级干部后备人选向市委推荐。

3.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引进人才,录用为公务员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职级职数空缺情况下,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列入正科级干部后备人选培养对象。

4.引进的人才原已获得专业技术职务选任资格,经人社部门按程序予以认定;招录进入事业单位的,可在岗位职数内优先聘用;有突出贡献,招录进入事业单位但用人单位岗位已满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特设岗位。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原则上限报本人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岗位,如因出现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过多或无人报名,则由大化县委组织部商各乡镇进行岗位调剂。

(二)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上等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2.报名登记表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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