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舞蹈演员简章
为确保正蓝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舞蹈演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正蓝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舞蹈演员方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正蓝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舞蹈演员7名(男舞蹈演员5名、女舞蹈演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25周岁及以下)。
6.身高要求:男170cm-178cm,女165cm-175cm。
7.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8.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具体落户截至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或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9.具备“一专多能”的基本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可适当调整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2)报名地点: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10室。
(3)联系人:嘎丽巴、特日格乐,报名咨询电话:4225017。
2.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自备口罩,全程佩戴,自行完善“健康二维码”信息,提前注意做好健康状况自查,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排队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3.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
(1)《正蓝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舞蹈演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80分、“一专多能”测试20分。
(1)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包括:舞蹈基本功展示30分;蒙古舞作品展示30分,音乐自备;即兴表演20分。
(2)“一专多能”测试方式:除舞蹈外,任选一种艺术表演形式进行展示。艺术表演形式包括唱歌、乐器演奏、主持等,必须达到专业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3.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4.考试当天,抽签确定报考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达到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
6.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公布于锡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蓝旗广播电视台、正蓝旗人社局公众平台。
(四)体检
1.从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并超出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届时,根据考生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依法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列编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其他事项参照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监察组和旗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招考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0479-4227430(正蓝旗纪委信访室)
0479-4222335(正蓝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0479-4239491(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蓝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