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2020年考核招聘“三支一扶”人员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落实我省有关“三支一扶”人员相关政策,拟从蔡甸区支医岗位服务期满人员中考核招聘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蔡甸区(蔡甸街以外)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在编制范围内空缺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对象
在蔡甸区“三支一扶”支医岗位聘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的身体条件。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查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21年1月4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期间联系区卫健局人事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方式和流程
1.发布考核预告。提前一天在考核对象所在基层单位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组联系方式,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接受干部群众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2.考核动员。在被考核对象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3.个人述职。考核对象结合任期内思想政治、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述职。
4.民主评价。对考核对象工作实事完成情况、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是否同意考核对象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价。参与民主评价的范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班子成员,部分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5人)。评价称职以上比例低于90%,或不同意录用票数比例超过50%,认定考核不合格。
5.个别谈话。对考核对象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德才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各方面情况。参与个别谈话的范围为:参加民主评价的全体人员。
6.实地查核。根据需要,考核组可采取查验现场实物和实据,查阅工作台账和相关资料,访谈服务对象和受益群众,延伸考核等方式,对考核对象履行工作职责、主要工作实事和工作实际的情况进行核实。对民主评价和谈话中反映出的有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专项调查。
7.综合分析。考核组组梳理汇总考核情况,撰写考核材料,并提出考核是否合格的建议。
8.形成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明确考核对象是否合格,报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研究确定。合格者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使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对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27-84998641、027-84945875。
武汉市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